第二十条

有效

民政部门应当会同志愿服务组织建立为老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志愿者可以将其为老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兑换相应的养老服务。

地方法规 · 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