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平安建设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履行平安建设相关职责。地方法规 · 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