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州、县(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其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