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有效行政主管部门在查处、纠正不文明行为时,应当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