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鼓励与支持第二十二条有效倡导、鼓励公民互爱互敬、互帮互助,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和儿童、失独家庭、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积极参与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赈灾、医疗救助等社会公益活动。对从事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