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有效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和开发住宅区项目按照规划要求建设附属绿地的,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绿化任务。地方法规 · 酒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