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公路与农村地区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推进和保障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