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第七条有效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实行有偿服务。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交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地方法规 · 双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