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鼓励徐圩新区管理机构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按照规定实行聘任制、竞争上岗制、绩效考核制。

支持徐圩新区管理机构按照规定以聘任制等形式引进高层次人才,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

地方法规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