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对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绿化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推进绿化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

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