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第六章 保障促进措施第七十三条有效社会治理综合协调机构应当加强对社会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对未履行社会治理相关职责或者社会治理工作不力的,督促限期整改。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七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