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设立人民调解组织。鼓励建设个人品牌调解室。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