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行政主管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应当鼓励残疾人参与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事业,鼓励、培育、选拔残疾人竞技体育人才,配备适合残疾人的体育器材,为残疾人参加康复健身体育活动提供便利化条件和社区服务。

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