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六章 美丽乡村第四十五条有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持续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构建绿色低碳农业产业链,推动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全过程绿色发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落实以高质量绿色发展为导向的新型农业补贴政策,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