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文化和旅游等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农业、农村、农民题材文艺创作,鼓励制作反映农民生产生活和乡村振兴实践的优秀文艺作品,推出适农性强的优秀出版物,推动全民阅读,开展送戏下乡、送法下乡、艺术普及进乡村等活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应当推动智慧广电乡村建设,加快建设应急广播体系,加大乡村公共性、公益性广播电视节目供给力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农业农村、体育等有关部门应当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组织开展农民运动会等农民体育活动,加大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民体育事业力度。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