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每年12月10日为南充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主题宣传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宣传、教育等活动。

地方法规 ·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