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尊重史实、科学认定、分类保护、分级管理、合理利用、强化教育、永续传承的原则,实行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地方法规 ·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