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红色资源的保护利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红色文化,赓续红色血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南充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