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蜀南竹海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会同长宁县、江安县人民政府建立风景名胜区毗邻区域协作机制。

蜀南竹海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支持毗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毗邻区域村(居)民生产生活提供必要便利。

地方法规 · 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