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询问和质询第四十一条有效根据常务委员会工作安排或者受主任会议委托,专门委员会可以就有关问题开展调研询问,并提出开展调研询问情况的报告。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2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