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七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