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章 执业第四十八条有效鼓励医疗机构之间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充分运用通讯、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等信息化技术,开展远程多学科联合诊疗、会诊、诊断等医疗活动,按照规范为患者提供远程医疗服务。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