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与本级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协同配合、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做好机关运行保障工作。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