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第四章 保障机制第三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加强规划引领、统筹协调和保障调控,坚持资源配置与机关运行合理要求相匹配,统筹配置和高效利用资源,提高机关运行保障效能,维护机关良好运行秩序。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