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中小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管理条例/第二章 中小学校校园周边安全区域管理措施第三十五条有效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应当对托管学生登记造册,并将在本托管机构托管的学生名册以及专门接送学生的工作人员身份证明、联系方式提交学生所在学校。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应当合理收取托管费用,并且在服务场所公示收费标准。地方法规 · 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