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电动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火灾等安全事故,保护公众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