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第二章 设立与运行第十七条有效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可以依法设立或者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享受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政策。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