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中小企业应当依法经营,遵守国家劳动用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社会保障、资源环境、质量标准、知识产权、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遵循诚信原则,规范内部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不得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