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第六条有效市、县(市)、区商务部门是会展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会展业的综合协调、行业管理等工作。发展改革、财政、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建设、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文化广电和旅游、物流口岸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会展业相关工作。市会展业促进机构具体负责全市会展业产业培育、宣传推广、政策咨询以及会展活动的服务保障等公共事务。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