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会展活动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应对机制,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会展活动期间出现安全风险或者发生突发事件的,举办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报告。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