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建立会展业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并纳入本市人才管理工作计划。

支持引进符合本市需求的高层次、紧缺会展业人才,根据规定在住房、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保障。

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培训机构、行业组织与举办单位、场馆单位、服务单位加强合作,建立会展培训和实践基地,培养符合市场需求的会展业人才。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