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安排的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用于会展品牌引进与培育、产业融合、宣传推广、人才培训、信息化建设等会展业促进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安排相应的资金,支持会展业发展。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