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绿色建筑促进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有效本条例中的行政处罚事项,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实施。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