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绿色建筑促进条例/第三章 设计和建设第十九条有效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相关责任主体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将绿色建筑执行要求作为交底内容。施工单位应当执行国家绿色施工有关技术标准,按照绿色建筑执行要求,根据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并在施工现场公示建设项目的绿色建筑执行要求。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