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绿色建筑促进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立项第十四条有效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建设条件中的绿色建筑执行要求纳入国有土地出让条件、出让方案及合同附件或者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附件。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