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整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等相关空间数据,实现土地管理全流程信息化。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自然资源、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建立土地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