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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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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三章 耕地保护

第二十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和耕地质量等别(级)评定,建立监测机制,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定期发布耕地质量信息。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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