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四章 职业保障第二十八条有效辅警有权参加所在公安机关的工会组织,依法享有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