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四章 职业保障第二十五条有效公安机关应当定期组织辅警参加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加强辅警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提高辅警身心健康水平。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