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对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审计机关依法对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开展审计监督。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