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预算绩效管理条例/第二章 事前绩效评估第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审核,必要时组织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估。审核和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