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政务服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在政务服务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0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