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条例/第八章 监管与服务第六十一条有效实验区应当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各项改革创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实验区在改革创新中需要修改或者暂停适用有关地方性法规的,由省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决定。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26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