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条例/第八章 监管与服务第六十条有效实验区的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未达到预期效果,但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减轻或者免予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责成整改纠错:(一)决策和实施程序未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二)有关人员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三)未非法谋取私利,未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26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