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条例/第三章 产业与发展第二十一条有效实验区应当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电子商务、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建设以智能终端为代表的世界级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业集群,形成跨境电商、现代物流、智能制造、智慧城市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创新发展高地。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汇聚国内外创新资源,培育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重点培育航空物流、商贸会展、金融租赁、电子商务等产业集群。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26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