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事业单位改革发展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被评估单位应当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进行自我评估,形成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