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事业单位改革发展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评估包括下列事项:(一)履职效益;(二)机构配置效益;(三)编制和领导职数使用效益;(四)其他需要评估的事项。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