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事业单位改革发展条例第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机构编制部门应当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公益服务供求变化状况,合理设置事业单位,优化事业单位类型和机构编制配置,打破条块分割和行政区划界限,推进结构调整、资源共享。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