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网络安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网络运营者、网络数据处理者和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承担社会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