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第二章 创新平台第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实验室、技术创新平台、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创新孵化平台等创新平台,在政策、资金、人才、土地、场所等方面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发展,建立创新平台动态管理机制。创新平台应当面向市场,按照功能定位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科技资源共享服务等科技创新活动,提升创新能力和运行效能。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